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培养方案

栏目: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发布时间:2022-12-19
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艺术设计与制作(750101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基本学制

        3

  四、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文化创意行业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广告、会展、网页、多媒体产品、影视动画等设计制作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五、职业范围

  说明:可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和专业(技能)方向取得 1 2 个证书。 

  六、人才规格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以下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

  (一)职业素养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自觉遵守行业法规、规范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2.热爱生活和自然,热爱美术设计事业,树立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职业理想。

        3.具有刻苦钻研、与时俱进、团结协作的精神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4.养成善于观察、勤于思考、乐于探索、勇于创新的习惯和品质。

        5.掌握必需的现代信息技术,具有较好的人文素养,具备一定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6.树立正确的文艺观和审美观,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

        1.掌握美术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初步的艺术审美和美术鉴赏能力。

        2.掌握素描表现形体的基本造型技能。

        3.掌握色彩表现形体的基本造型技能。

        4.掌握速写快速记录及表现形体的基本技能。

        5.掌握图案设计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具备初步的图案设计能力。

        6.掌握平面、色彩、立体构成的基础知识,具备装饰画的绘制能力。

        7.掌握 1~2 种主要绘画的技法,具备初步的绘画创作能力。

        8.掌握 1~2 种常用的图像处理软件应用技术,具备设计二维图像的能力。

        9.掌握三维图像软件的应用技术,具备初步制作动画的能力。

        10.具备收集、选取艺术创作素材的能力。

        11.具备 1~2 个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具备的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视觉传达

        1.掌握字体、手绘 POP、版式设计的表现手法,具备平面广告设计的能力。

        2.掌握 1 种以上版式设计软件,具备绘制矢量图的能力。

        3.初步具备广告艺术设计与制作的能力。

        4.掌握 VI 设计的表现手法,初步具备企业视觉形象的设计能力。

        5.掌握包装设计的表现手法,初步具备商品包装产品的设计能力。

        6.掌握印刷制作工艺流程和印刷技术。

  专业技能方向--会展美术设计制作

        1.初步具备广告艺术设计与制作的能力。

        2.掌握 VI 设计的表现手法,初步具备企业视觉形象的设计能力。

        3.掌握版式设计的表现手法和设计软件应用技术,具备绘制矢量图的能力。

        4.掌握展示空间设计的表现手法,具备手绘展示设计图的能力。 

        5.具备展具设计和展品陈列的能力。

        6.掌握展台制作工艺,具备制作和搭建展台的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美术影视与动画

        1.掌握 Flash 软件的应用技术,具备绘制二维动画的能力。

        2.具备绘制连动画的能力。

        3.初步掌握 Maya 软件的应用技术,初步具备绘制三维角色、场景模型的能力。

        4.掌握材质、灯光的应用技术和动画运动原理,具备三维渲染和动画生成制作的能力。

        5.了解动画特效软件的应用技术,初步具备制作三维动画特效的能力。

        6.了解非线性编辑软件的应用技术,初步具备三维动画后期合成制作的能力。

  专业(技能)方向——多媒体设计制作

        1.掌握 Flash 软件的应用技术,初步具备绘制二维动画的能力。

        2.掌握网页图片设计的表现手法和网页设计技术,具备图文设计编排和制作网页的能力。

        3.具备设计电子杂志的能力。

        4.掌握音频、视频编辑软件的应用技术,具备编辑影音产品的能力。

        5.了解 Authorware 软件的应用技术,具备运用软件设计制作多媒体产品的能力。

        6.具备设计制作多媒体界面的能力。

  七、主要接续专业

  高职:艺术设计、纺织品设计、应用艺术设计、皮具设计、首饰设计、陶瓷艺术设计、包装技术与设计、装潢艺术 

  八、课程结构

  九、课程设置及要求

  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课、公共艺术课和公共选修课. 

  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和专业选修课。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一)公共基础课

  (二)专业技能课

  1.专业核心课

        3.专业选修课

  (1)中国画。

  (2)油画。

  (3)装饰画。

  (4)摄影。

  (5)书法。

  (6)艺术概论。

  (7)社会文化辅导。

  (8)其他。

        4.综合实训

  综合实训是在学完本专业所有专业技能方向课的基础上,以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为教学目标,通过与企业合作开发综合实训项目,强调实训的任务性、结果性,以获得合乎企业要求的产品或符合职业要求的规范操作为目的,实训过程中尽量创设企业环境,按企业标准管理和考核学生。

        5.跟岗实习

  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跟岗实习是学生在二年级进企业实习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实际需要,校企协同强化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精神与职业技能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技术技能人才的素质养成和就业创业能力提升。 

        6.顶岗实习

  在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共同组织下,学生到美术设计相关企事业单位,如广告公司、会展服务公司、动画公司、互联网信息公司等对应岗位跟班实习。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美术设计行业一线生产、服务和人文环境,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初步具备美术设计与制作的生产和经营管理能力。注重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综合职业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十、教学时间安排

  (一)基本要求

  每学年为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含复习考试),累计假期 12 周,周

  学时一般为 28 学时,顶岗实习按每周 30 小时(1 小时折 1 学时)安排,3 年总学时数为 3 000~3 300。课程开设顺序和周学时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以 16~18 学时为 1 学分,3 年总学分数不少于 170。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活动以 1 周为 1 学分,共 5 学分。

  公共基础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 1/3,可根据行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范围内适当调整,但须保证学生修完必修的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 2/3,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行业企业认知实习应安排在第一学年。

  课程设置中应设选修课,其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应不少于 10% 

  (二)教学安排建议

  说明:

  (1)“√”表示建议相应课程开设的学期。

  (2)本表不含军训、社会实践、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选修课教学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置。 

  十一、教学实施

  (一)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立足于提高学生文化素养,既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服务,又为学生的继续学习和终身发展打好基础。要从学生实际出发,结合专业特点,努力进行教学改革,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通过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和分层教学等方法,努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有效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职业能力的形成。

        2.专业技能课

  专业技能课推行工学结合,努力实现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要在加强专业基础教学的同时,强化对职业岗位技能的训练,根据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的特点,加强教师的专业示范和个别指导,通过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步增长,确保专业教学既满足职业岗位的需求,又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教学管理

  努力加强专业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建立教材使用的学校审批制度,确保教材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化;根据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的特点, 建立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有效机制,确保课堂技能训练的合理密度和强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从加强质量管理的要求出发,研究专业教学评价的改进方法,努力增强评价的客观性,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十二、教学评价

  应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价标准,制定适应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特点的评价办法,实行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的多元化:专业技能课的教学评价实行校内校外评价相结合,职业技能鉴定与学业考核相结合;公共基础课实行教师评价、学生互评与自我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不仅要关注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技能的掌握,更要关注学生运用知识以及在实践中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重视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

  学生所修课程均应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一般为考试课程;专业选修课为考试或考查课程。文化课、专业知识课应推行教考分离,统一命题和阅卷;专业技能课可实行统一考试,集体评分。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可采取学校与社会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课程结业,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认可的等级考核,取得相应的等级合格证书。

  十三、实训实习环境

  本专业应配备校内实训室和校外实训基地。

  (一)校内实训实习室

  校内实训室及主要实施设备和数量要求见下表。

  (二)校外实训基地

  校外实训基地主要是长期与院校合作的广告公司、会展公司、装饰公司、动画公司、软件公司等,主要设施设备要求同于校内实训室或根据需要配备。

  十四、专业师资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和《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专业教师学历、职称结构合理,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 人, 其中双师型教师不低于 30%,有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带头人,并聘请行业企业的业务骨干和专家担任兼职教师。

  专任专业教师应为美术设计与制作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中级及以上本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的业务能力, 取得美术设计类中级及以上职业(专业)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师德和终身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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